知道一個女仔朋友鍾意雨果,突然間對一個人觀感改變了、突然間好想去了解她是一個怎樣的人、突然間她好像散發出某種氣息。這種感覺好奇怪,對上一次我有這種感覺是面對一位平時喜歡賭波打機的男同學,他突然說起喜歡莎士比亞和查理.狄更斯(是真的喜歡,不是裝出來)。我對名著或名著作者有一種尊重,但有時對人抱住一種歧視。
一本書之所以成為名著,是因為有它的價值,是因為它有能力抓住人心讓人永遠記住。看過《雙城記》和《悲慘世界》,作者透過書傳達了他的思想;讀者和讀者之間透過書產生了共鳴,大家好像一同經歷了一場人類史詩(不是說普通讀物沒有這樣的感染力,只是名著相比之下更強烈),讀者和讀者之間的關係由此而生。
有人講過,閱讀要讀得好就要為自己定立制高點,讀得通你以後的“閱讀道路"就能變得平坦。有一年夏天,為了這樣的一個目的,硬喫了好幾本,像喝了苦茶,但有著甘甘的回味。《雙城記》是我最喜歡的一本,主角用完全的付出去成全愛情,那份情操襯托於法國大革命之下實令人印象深刻。名著是有它的存在價值,覺得人生總要看一看。欣賞還欣賞,但很難會再讀多遍,太沉重喇。
想了一陣子... 談話間知道原來不是她鍾意,是她鍾意的他鍾意...
會不會是因為他鍾意,她才鍾意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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